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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法院法警队落实“四项规则”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11-10 16:08:46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在“司法管理年”活动中,坚持以规范警务行为为内容,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目标,与审判业务庭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押解、值庭、看管、安检工作四项重点工作。两年来,共押解人犯523人次,值庭341次,看管416人次,安全检查1359人次, 收缴危险物品32件,全面发挥了司法警察维护司法权威,服务审判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在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四项规则”工作中,具体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主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法警队具体负责落实,实行责任层级负责制,负责组织协调审判现场警戒指挥,及时调配警力,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在审理案件、值庭期间,院领导多次深入法庭和押解第一线,强调要摸清底数,掌握罪犯的心理动态,切勿让罪犯有机可乘,制定切实可行的押解计划,确保押解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积极动员,统一认识。刑事押解、值庭、安全检查工作经常要加班加点,所以一定要有充足的警力作保证。针对个别法警长期在执行岗位上工作,对押解、值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情况,法警队先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做好法警的思想工作,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三是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全体法警群策群力,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与审判业务庭密切配合,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全过程秩序井然,有力的保证了海林市法院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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