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
6月,海林市法院切实开展
“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小编带您一起走进宣传活动吧~
01
发放传单 宣传效率高
为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结合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6月15日上午,海林市法院干警深入社区、公园、车站等老年人、青年学生集中地,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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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横幅 宣传成效好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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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法院在牡丹江中院的号召下,以法律政策解读、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还在路口、广场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横幅,扩大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辐射面,提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广度,强力震慑非法集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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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动 宣传合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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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法院与海林市公安局通力协作,同频共振,不断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拓宽渠道 宣传渗透广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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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法院努力扩大宣传防范非法集资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LED显示幕、法院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手机知识答题等平台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和图片,积极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理财投资观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