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值此建党百年之际,海林法院开展了理论学习和走访企业的实践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地方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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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林市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由潘远成庭长带队,法官林虹、法官助理王立洁、刘妍、门丽丽、人民调解员张艳霞一行人到横道旅游巡回法庭进行法治宣传,利用该地的地理优势,走访横道信用社、横道虎园、横道影视城等本地知名企业,对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予以指导。
在横道虎园和影视城,向游客发放宣传材料,对虎园员工进行法律宣传,并对游客和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走访横道信用社时,信用社的负责人以及信贷部的相关人员均参与了讨论,并提出了几点急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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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住房按揭贷款问题。潘庭长解释到,如果是一手房的住房贷款合同,那涉及到开发商的问题,应在起诉时列入开发商;如是二手房,自然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则应向贷款人主张权利;并可以在诉讼时要求解释按揭贷款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及利息;
第二,关于线上贷款业务中,是否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问题。林虹法官解释到,首先要明确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如无约定,按照《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如用于家庭开支,即使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离婚,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关于借款人死亡后债务的承担问题。潘庭长解释到,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自愿承担更多的债务,则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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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会还对案件是否能够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以及如何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人民调解员张艳霞同志表态,会尽最大努力对该类型案件进行调解,并表示“进入诉前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而且还缓和了金融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矛盾。”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讨论座谈,信用社的负责人许文学主任表示,通过这次的讨论收获很大,解决了长期困扰工作 人员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也消除了工作中的一些顾虑,为今后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