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牡丹江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指导组一行四人到海林市法院就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参加了第114次公众开放日活动,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路军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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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组对照《2021年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对海林法院办公场所、周边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海林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基本情况、工作机制、学雷锋志愿服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运用情况和创建氛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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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组对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我院进一步加强阵地宣传教育和环境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场所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头作用,树立好法院司法为民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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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军主任表示,我院一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干警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深入开展了全员参与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思想保障。下一步,海林法院将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网上申报要求,分别就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建+创建等14个测评项目、34项测评指标进行认真梳理,主要从情况资料、说明报告、评价意见、图片资料等方面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希望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推动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