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法院9名法职人员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21-10-25 15:24:52
10月14日下午,在海林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海林法院9名法职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供职,并被任命为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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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海林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兴利对9名法官任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提请。9名法官分别从维护和遵守宪法法律情况、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作了详细的供职。
法官供职中
供职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对9名法官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后,9名法官被任命为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等职务,并颁发了任命证书,随后,9名法官集体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宣誓仪式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凯旋发表讲话,他对通过人大任命的9名法官表示祝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海林法院审判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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