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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5日在海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1-02-17 11:11:08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总量倍增、位次前移、殷实和谐”的总体目标,以“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有效载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能动司法,履职尽责,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为大局服务,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共受理各类案件2255件,结案2240件,结案率99.3%。

    1、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审结刑事案件189件,判处罪犯291人。收缴罚金27万余元。发挥少年审判庭维权职能,依法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21件、民事案件76件。少年审判庭获得了海林市“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先进集体”和“青年文明号”荣誉。

    2、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36件,解决争议标的逾1.4亿元,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6.8%,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做好涉及民生的群体性案件审理工作,正面引导,依法释疑,避免了群访事件的发生。

    3、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积极探索“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争议解决新模式,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2件,执结行政非诉案件7件。针对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拆迁矛盾,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调处,使丽海城市花园、幸福三区、尚品家园等30余件拆迁案件得到稳妥解决。

    4、坚持不断强化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执行工作兼顾法律和社会效果,全面实施“分段集约执行”新机制,积极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全年执结案件352件,结案率100%。执结标的额4300余万元。牡丹江全市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公开处理大会在我院召开。

    5、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较好地处理了包括苏仕江、高树泽、王平、蔡玉清、邵春辉、杨淑香等6人旧访案件。有效化解了白头山二区一房多卖集体上访的过激事件,受到了省高院通报表扬。信访接待由原来的每周二院长接待改为工作日由党组成员坐班、各庭室长轮流接待。

    二、为人民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提升司法工作效能

    1、创建审务公开平台,打造阳光司法环境。 深入开展“创建公信型法院”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检察机关、监督员和新闻媒体来院评议、监督和报道案件的庭审,将审判工作置于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增加了法院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2、创建诉调对接平台,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延伸诉调对接的工作范围,积极参与“三调联动”,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和调处机制。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省“大调解”工作会议上,我院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做经验介绍的单位。

    3、创建民意沟通平台,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建立民意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多渠道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拓宽司法服务的范围。2010年,我院被黑龙江日报评为“黑龙江省百姓好口碑荣誉单位”。

    4、创建服务企业平台,切实保障经济发展。制定了《优化法治环境依法助企护商十六项措施》。结合“大下基层深入一线” 和“百日护游”活动,走进金融部门、旅游景区以及我市各大型企业,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10年,我院被牡丹江市委政法委评为“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

    5、创建巡回审判平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切实发挥基层法庭稳定基层的作用,深入田间地角,百姓农家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宣传,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2010年,柴河法庭在全市标准化考核中排名第一,再获“全省优秀法庭”殊荣。

    6、创建司法救助平台,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依法为199起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49.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7、创建法校共建平台,强化少年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法校共建活动,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自制讲义和课件,走进海林高中、一中、二中、石河中学等学校讲法制课、开展模拟小法庭。经少年审判庭编导的海林一中模拟小法庭,代表海林在牡丹江团市委举办的全区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中,摘得桂冠。

    8、创建监督联络平台,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交办案件和代表建议。共办结人大交办案件3件,办结代表、委员建议2件。及时向市委、人大、纪检、组织部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人事任免以及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

    三、抓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司法,着力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1、加强人性化管理,增强队伍凝聚力。制定了《工作绩效考评方案》,推行部门和个人双重考核办法,细化、量化审判、执行、信访等各项指标。坚持从优待警,提高干警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仅为全院干警解决了全年的通讯费用,同时还为全体干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了健康检查。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职业素养。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法官把握运用法律和政策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以“法官大讲堂”为依托,开办了9期专题讲座和4项专题调研。潘远成同志获得了“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干警”和“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称号。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结合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内外两方面加强对法官执法执纪行为的监督。全面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我院被省高院设为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

    4、加强作风形象建设,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重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开展了让当事人选择法官办案活动,推出了郭冬梅、李卫忠、杨启兴、潘远成、刘利军、高秋兰、王瑞军七位品牌法官。刘利军被中院评为“金桂兰式好法官标兵”。

    四、创文化品牌,夯实文明单位建设基础,强力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1、加强文化建设,打造文化品牌。开展了第七届天平杯文体活动周。组织了“学习先进典型、励志无悔人生”主题演讲比赛,潘丽丽在政法委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创建了海林法院院史馆,开辟了廉政文化长廊,增强了法院廉政文化气息。开通了中国法院网地方频道海林法院网,创刊了《海林法院报》。2010年8月,获得了“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加强窗口建设,弘扬司法文明。结合“三优”文明城创建活动,把信访接待、立案接待工作作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文明的“窗口”。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的各种便民利民设施。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保证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快审结。加大诉讼指导、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成本,减少诉累。

     3、加强行政管理,提高科技含量。积极向上争取,更新了9台办案用车和22台办公电脑。投资近20万元,完成了建院以来全部卷宗的电子录入工作。本着“建设规范的科技审判法庭”目标,继2009年柴河法庭成为牡丹江法院系统建成的第一个数字化基层法庭后,2010年7月又完成了长汀数字化法庭建设工作,标志着我院数字化法庭建设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4、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治氛围。采取巡回办案、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走入辖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区、学校,送法上门。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和刊物等新闻媒体,扩大法制宣传。在海林电视台定期录播以案讲法、现在开庭等节目,让老百姓坐在家中就能接受到普法教育,社会反响强烈。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顺利地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检查验收。这是市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正确领导、依法监督、有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关心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一是促进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纠纷呈现多发性、复杂化趋势,对法院司法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二是维护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变,不稳定因素增多,涉诉信访居高不下,暴力抗法等事件时有发生。法院预防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三是司法不公等问题依然存在。司法环境不优,司法不公、不廉、效率不高、执行难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法院自身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不小差距。四是队伍建设的压力越来越大。法官职业风险升高,职业尊荣感下降,工作畏难情绪比较普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案多人少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我们将正视以上困难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积极回应关切和期待。

                              2011年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追赶跨跃、领跑争先、科学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四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各项建设,主动适应“打好追赶追赶跨越攻坚战,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工作需要,以社会和谐稳定坚定维护者、科学发展观忠实服务者、良好发展环境积极营造者、新时期群众工作努力实践者和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有力推动者的崭新姿态,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发展 、能动司法上争取新成效。全面做好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严厉打击暴力及多发性刑事犯罪,有效发挥司法审判对交通肇事犯罪的防范遏制作用;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进一步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在化解矛盾 、和谐司法上争取新成效。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最好效果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加强诉讼风险提示、释明和释法答疑工作,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理解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落实各项司法救助制度,保护弱势群众利益。继续深入开展“大下基层深入一线”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为打造平安海林、法治海林、诚信海林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是进一步增强人本意识,在公正文明 、廉洁司法上争取新成效。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中央、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扎实的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进一步加大查办惩处力度,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继续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

    四是进一步增强争先意识,在科学发展 、改革司法上争取新成效。积极探索司法管理新机制,进一步理清职责,细化标准,严密程序,最大程度减少和杜绝司法行为的随意性。完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办公自动化、交通通讯现代化、警务装备标准化建设,增强保障能力,改善工作条件,为规范司法、阳光司法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

    五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接受监督 、规范司法上争取新成效。切实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积极做好专项报告、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更加广泛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完善办理和反馈制度,更加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保障人民陪审员权力,健全执法监督员制度,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人民法院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更大。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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