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将至,我省疫情再次突袭,疫情防控形势分外严峻。海林市也进入了紧急疫情防控状态中。为了在当前防疫紧张态势下,真正发挥法院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功能,我院诉前调解室采用多元途径开展诉调工作,力求让当事人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室这一方小室之中。
近日,海林法院诉前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在外务工人员与海林某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各方难处,采用微信视频、电话、当事人到场等多种手段最终完成了这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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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关某及其妻何某与海林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关某为借款人,何某为共同还款人,申请信贷资金10万元,约定利随本清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上述合同签订后,海林市某银行向关某和何某发放借款10万元,约定2009年6月到期。借款逾期后,海林市某银行进行了多次催收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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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送到海林法院诉前调解室后,调解员张艳霞先后致电银行方、当事人关某及何某,细致耐心地了解了各方诉求。考虑到关某年迈且尚在外地务工,其妻何某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不便前往调解室,而银行方急于完成账目清理工作。调解员张大姐对关某进行了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关某在电话中表示了惭愧,主动从外地赶回海林解决此事。经过张大姐的协调沟通,银行方同意关某、何某分期还款,并且体谅二人家庭情况,同意二人2022年春节的1月不进行还款,让老夫妻过个好年,而关某、何某也激动地表示一定会按照协议进行还款。双方高效、便捷地完成了本次调解,关某签字后,也顺利地乘车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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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姐在完成此次调解后表示,“诉调工作本就是为了便民而生。在疫情背景下,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要更加灵活变通地开展诉调工作,要真正地做到为人民服务,让诉调温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