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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物业纠纷咋解决?法院调解息矛盾

发布时间:2021-11-30 11:21:29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近日,海林法院诉前调解员张艳霞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与情兼顾,有效化解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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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某系海林市某小区业主,2018年与海林市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某物业公司为庄某提供物业服务,庄某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缴纳物业费。然而2019年起,庄某再没缴纳物业费,于是某物业公司将庄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送到海林法院诉前调解室后,调解员张艳霞分别给庄某、某物业公司致电,详细地了解案情后,将双方叫到了调解室。庄某哭诉自己是一个单身父亲,女儿患病在医院接受长期治疗,房子购买后几乎无人居住,现生活举步维艰。在了解到庄某的困境后,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表示了同情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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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姐先是向庄某表示了其不缴纳物业费行为的不妥,然后又与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单独谈话,代理人也特意请示了上级领导,考虑到庄某确实生活困难,不存在故意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最终为庄某申请减免了部分物业费,双方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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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林法院努力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助力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和效果,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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