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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租房漏水划责难 诉调促和解争端

发布时间:2021-12-30 16:01:32


租房纠纷千千万,漏水财损占一半。日常生活中,租房漏水问题屡见不鲜,这本是通过积极协商及时维修就能解决的小事,却往往因为双方情绪过分激动或者一方逃避责任而闹得不可开交。近日,海林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高效、平和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有益思路。

2021年6月,季某与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刘某居于季某楼上,2021年11月某天晚10点许,刘某房屋的暖气管道跑水,造成楼下季某租赁房屋漏水,室内衣物等财产遭受经济损失。季某找到刘某协商赔偿事宜,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季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此案件诉讼关系明确且季某急切希望与刘某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所以先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员张艳霞接手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询问和现场当面询问的方式,分别向租客季某和房东刘某详细地了解情况。季某认为:漏水是由于刘某房屋暖气管道破裂引起的,刘某应当就其全部损失进行赔偿,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其余租赁费和押金。刘某认为:自己虽然负有修缮房屋、赔偿损失的义务,但季某态度差劲,索赔金额明显不合理,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更是不可能。双方情绪一度激动,吵得不可开交。

考虑到此种情况下,如果季某继续租住刘某房屋,不仅季某心头怨气难消,后续刘某也会产生怀疑不安的情绪,不利于邻里和谐。所以,调解员张大姐在充分了解事实和双方诉求的基础上,仔细查看租客季某提供的房屋漏水照片和视频后,分别与季某和刘某进行了单独谈心谈话,引导双方转化立场,理性思考。

最终,在调解员努力劝说下,房东刘某同意与租客季某解除租赁合同,退还剩余租金,并且现场通过微信转账赔偿了季某合理的经济损失。而季某也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平复了激动的情绪,表示了对刘某的谅解。

在此,海林法院温馨提醒各位租客,房屋漏水莫激动,心平气和好索赔。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考虑租赁期限内房屋的维修问题,一旦发现房屋漏水造成损失,要及时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同时告知房东及物业公司,尽快查找漏水原因,及时维修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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