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林法院成功地化解了一起因为“一垄地”产生的邻地侵权纠纷,让原本“恶语相向”的俩家人握手言和,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
案情回顾
原、被告承包的土地南北相邻,原告认为被告多占了自己家一垄地,要求被告返还。被告承认自己种的地多,但如果少了这一垄地,自己的地面积就不够了,坚决不同意返地。此事虽经村里多次调解但一直未达成共识,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属于自己的一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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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姚春华在阅读卷宗后发现,此案表面上看似非常简单,但原告提供的证据承包合同中只载明了土地四至,并没有四至边界,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这一垄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如果机械地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原则,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再引导当事人到乡政府去确权,势必会造成当事人的诉累,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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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延误夏耕,造成损失,姚春华法官带领书记员于冬梅、庄忠波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共同到张明村对争议土地进行实地勘察测量。由于近日海林刚下过雨,通往争议土地的道路泥泞不堪,坑洼不平,致使警车无法顺利通行。姚法官和书记员就搭乘下地干农活的四轮拖拉机,顶着似火骄阳一路颠簸来到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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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法官一边指挥测量俩家土地宽度,一边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姚法官“情”与“法”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争议的一垄地中多出来的短垄部分土地,自2022年开始由原、被告俩家每年轮流耕种一年,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甚是满意,原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当场表示撤回起诉,至此本案也达到的案结事了的为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