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师猥亵幼童 心存侥幸法律不容
作者:郭冬梅 发布时间:2012-03-15 16:20:44
2011年6月中旬至7月7日期间,被告人张某开设美术培训班,其邻居年仅4岁的女童魏某某经常独自到美术班玩耍,张某看到魏某年龄小、不懂事,便乘机多次摸魏某的臀部及隐私部位。直到有一次将魏某某抱在腿上,对其亲吻并用手摸隐私部位,魏某某回家后将此事告诉母亲,其母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因涉嫌犯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于2011年7月8日被海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月18日被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利用儿童年幼无知对其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结合被告张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向被害人家属赔偿等情节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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