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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佳偶分手成怨侣 诉前调解财务纠纷

发布时间:2022-12-15 15:27:15


热恋时十世情缘,分手了世代仇敌,这似乎是当代许多年轻人恋爱分手的真实写照。除了情感纠外,往往分手后还有随之而来的金钱纠纷。近日,本院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此类纠纷,不同的是,追债的不是前男友,而是前男友的母亲……

梁某(男)和张某(女)本是恋爱关系。2022年6月,张某母亲生病住院,并将此事告知了男友梁某和梁某母亲王某,王某通过微信给张某转账10000元。后来,梁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分手,梁某母亲王某多次打电话索要此笔10000元转款,张某起先推拖,后来拒接王某电话,王某一气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转款。

考虑到标的不大且涉及感情纠纷,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案件由本院诉前调解受理。调解员“张大姐”接收案件后,首先与被告张某进行电话联络。起初张某十分抗拒,调解员多次耐心与之沟通,了解到当时梁某承诺此笔转款是赠与张某的,因此张某拒绝归还。随即调解员又与原告王某进行了电话沟通,王某表示自己认为此笔转款是借给张某使用的,以前张某与儿子梁某是恋爱关系,自己可以不要,现在双方分手了自己理所应当追要转款。调解员将了解来的案件事实告知了王某,同时与案外人梁某进行了交流,梁某表示自己当时确实承诺了张某此事,双方之间并无借据亦无录音。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梁某与母亲王某又进行了交谈,最终王某表示自己放弃诉讼请求,不再追要此笔转款,申请撤诉,张某则在电话中向调解员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此次恋爱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圆满化解,但也为广大恋爱中的青年男女敲醒警钟:在恋爱期间的赠与与借贷应当分明,在双方存在大额金钱交易时,需要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并保留相应凭证,免得日后佳偶成怨侣,分手债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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