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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年欠缴物业费?诉调说和化积怨

发布时间:2023-02-17 15:58:12


 八旬老太欠缴17年物业费?是故意拖欠还是另有隐情?近日,海林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解决了历时17年的难题。

 冯某系海林市某小区业主,海林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冯某自2007年开始一直拖欠物业费。海林市某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冯某诉至法院。

 秉持高效、便民原则,该起物业服务合同案件由本院诉前调解受理。与以往处理的物业纠纷不同,调解员敏锐地意识到“17年”这个漫长的时间背后一定存在些许问题。于是她决定先与被告人冯某进行沟通,接电话的冯某情绪激动,向调解员陈述了情况。2007年冯某及小区部分住户家里出现了管道堵塞的问题,每隔几天就需要花钱找人疏通。在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后,为彻底解决问题,几家住户共同出钱维修了公共管道,取出了堵塞物,彻底解决了管道堵塞问题,但这笔维修费用迟迟未有着落。17年间,开发商离开了,小区物业换了好几家,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决定立刻将物业经理和冯某约来调解室谈一谈。起初冯某很是抗拒,调解员耐心沟通,温声说理,向冯某释明当年公共管道堵塞问题是开发商责任,小区物业已经换过几家,本身对此不存在过错,小区物业费标准已是当地最低,所欠金额也并不多。同时,调解员又与物业经理沟通说明,问题遗留多年且冯某年事已高,当年也确实是小区业主遇到了问题,作为现在服务方的某物业公司能否为冯某减免一些费用,让冯某不再为此事纠结辗转。最终,在调解员的反复沟通下,某物业公司经理为冯某免去200元物业费,冯某当场交付了剩余欠缴的物业费2600元,这桩跨越17年时间的纠纷圆满解决。

“小妹啊,我这心里是很感动的,真的谢谢你啦,”年过八十的冯某在离开法院时感慨万分,向调解员真挚道谢。

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让多元解纷真正惠及到群众,海林法院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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