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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法院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2-04-24 10:57:34


    “三清”工作开展以来,海林法院根据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清”工作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详细摸底,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特别是在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目前,在排查出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15件执行积案中,已成功执行结案8件。

    一、高度重视,加强清理执行积案的组织领导。海林法院立足本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在与上级法院保持同步的大前提下,院党组专门召开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理执行积案具体事宜。同时,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签订清理执行积案责任状,真正做到排查分类摸情况,因案制宜想办法,穷尽方法搞调查,千方百计去攻坚,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能够得以快速执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排查,制定清理执行积案的方案措施。为彻底摸清积案实际情况,海林法院由执行局专门人员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摸排,分类登记、造册建帐,分析未执结的原因。同时,对清理出来的执行积案采取一案一议、一案一策的方式,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和应急措施。执行局每周召开一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翟彪局长根据工作进度和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亲自部署,及时调整思路,完善执行方法,促进了清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力推进,化解清理执行积案的实际困难。在做好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所有包案责任人和执行人员克服困难,多策并举,抓住时机,有条理、有步骤的推进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一是依托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国土房产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深挖财产线索,一旦发现财产,立即采取措施强制执行。二是在强化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的同时,通过传唤被执行人接受询问,掌握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告诫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三是通过发放执行联系卡,实行“线人举报”、“网上公告”,建立悬赏举报制度等方式,将“老赖”公诸于众,迫使其履行债务。四是强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搜查、查封、拍卖、罚款、拘留等,震慑被执行人。

    通过实行以上措施,海林法院有8件包含一般执行主体和特殊执行主体的执行积案得以顺利执结。未执结的7件执行积案,海林法院执行局也做到了件件有措施,件件有回音,分别采取了分期给付、提供担保、冻结账号等方式,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执行积案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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