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和谐互助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近日,海林法院诉前调解运用“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工作机制,与海林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海林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团结朝鲜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一起涉及邻里关系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王某与赵某系楼上楼下邻居。赵某称自己患有心脏病,王某家常在半夜发出桌椅拖拽、跺脚、物品掉落等各种噪音,严重影响自己正常生活休息。而王某则表示自己家没有孩子,并没有半夜发出过噪音,反倒是赵某击打自己家住户门造成多处坑洼,且在争执过程中造成面部划伤,双方就争议曾报警处理。为高效化解邻里纠纷,海林法院诉前调解室、海林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海林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团结朝鲜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当日,海林法院诉服中心副主任刘妍耐心向王某释法说理,王某表示自己家可以在晚上十点以后尽量不发出声音,但要求赵某赔偿住户门损失3000元。赵某则表示因为王某家多次产生噪音,自己忍无可忍才去敲王某家住户门,对于门的损失并不认可。刘主任考虑到王某年纪较大,又与王某亲属取得联系进行沟通,而第一派出所民警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则与赵某反复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案件圆满化解。
邻里之间本应当秉持友好、互助、和谐精神相处,当发生矛盾纠纷时也要积极沟通、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积怨,引起更大的损害后果。海林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能动司法理念,通过运用“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工作机制,力求实现“案结事了”,避免程序空转,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