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既帮我讨回了损失,又没让我和邻居闹僵!”拿到赔偿款的王某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近日,海林市人民法院依托“法院+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将“枫桥经验”融入纠纷化解全过程,成功调解一起因火灾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修复了邻里情谊。
此前,李某家中突发火灾,火势蔓延至邻居王某家中,导致王某屋内家具、衣物等物品被烧毁,经核算损失约4000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王某最终诉至法院寻求解决。
案件受理后,立案法官秉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理念,仔细审查案情:案件事实清晰、标的额不大,且双方为多年邻居,若简单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可能让邻里矛盾彻底激化。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当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联合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了解到李某经济条件非常困难,确实无法全额赔偿王某的损失。
调解现场,法官与调解员分工协作、情理法并用:一方面,法官向李某详细释明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其作为火灾责任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引导其正视赔偿问题;另一方面,调解员结合邻里情分,耐心向王某说明李某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劝说其适当让步,为修复邻里关系留有余地。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就损失物品逐一核对并协商折价,兼顾王某损失和李某自身赔付能力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邻里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既避免了诉讼程序的繁琐,又守护了邻里间的和谐温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焕发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