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 你我同行——节约用水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3-25 10:37:20
倡议书
3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节约用水条例》,为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此,海林市人民法院向广大社会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您做一名节水护水的倡导者。关注水资源状况,树立良好的节约用水意识,积极传播节水护水的文明理念,引导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充分认识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意义,倡导节水护水的良好生活方式。
二、请您做一名节水护水的践行者。珍惜每一滴水,尽量缩短用水时间,对于用水量较大的绿化及生活用水分质使用,将水耗降至最低。坚持做节约用水的示范者、践行者、推动者。
三、请您做一名节水护水的捍卫者。用自己的文明言行劝阻、纠正身边浪费水资源的不良行为,对身边破坏水资源、损害水生态、污染水环境的不良做法敢于挺身而出,耐心劝导、制止,互相监督,共同保护利用好水资源。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努力,用好水资源、管好水资源,为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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