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
原告丛某继承纠纷一案中,存在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原告丛某是一名3岁儿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姥爷李某为监护人),被告3人分别为原告丛某的爷爷、奶奶、同父异母的哥哥,双方因原告丛某父亲离世,遗留下的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该案件中,原告丛某请求依法分割其父亲的遗产及抚恤金,姚春华庭长决定依职权调取被继承人的所有遗产,通过两周的时间分别到原告丛某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多家保险公司、海林市内的八家银行以及海林市公积金、社会保障等20多家单位调取被继承人的财产信息。后期在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中,法官考虑到原告只有3岁且是父母均已离世,被告是原告同父异母的哥哥、爷爷和奶奶,在调解过程中,经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多次沟通,被告最终做出了让步,对原告适当多分。同时原告也做出了让步,原告按照30%的比例继承。该案件成功得到了解决。
法官的公正裁判和“枫桥经验”的有效推行,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新的范本。海林法院将继续以更严谨的证据链条、更丰富的调解手段、更高的案件质量,快速解决各方矛盾,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