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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交付土地 春耕不违农时

发布时间:2024-05-29 14:28:19


      近日,海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村土地交付案件,在五一节前成功交付土地,顺利保证申请人今年能及时种地,得到双方高度认可。


案件由来是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的父亲在2016年签订一份10年承包费为25000元的承包合同,因为收款条没有书写明确的问题,在申请人父亲去世后导致双方对簿公堂。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认定合同中约定的25000元只有15000元有实事依据,另外10000元因被执行人自身原因没有足够证据支撑没有被认定,因此判定解除承包合同,申请人退还多余承包费,被执行人退还承包土地,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成效判决确定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王福圣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接电话得知是因为执行案件后,就再不接电话也不配合。执行人员上门去找人,被执行人也避而不见。无奈之下承办人王福圣采取公告的方式,约定时间地点,待公告期满后打算现场交付土地。


到了公告约定期限,承办人联系公安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和村民一起见证了土地交付过程。期间被执行人妻子出现在了现场,扬言你们的交付我们不认可,我看谁敢种这块土地。虽然交付完成了,但是承办人王福圣的心一直没有放下,他知道被执行人对此是不服气的,果然三天后申请人报警称被执行人又要去种植土地,双方已经要扭打到一起,派出所出警,法院执行人员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到了现场,被执行人怕受到法律惩戒,开着农用车跑到了农田里。法院干警与被执行人在农田里来了一出围追堵截的大戏。终于在大家的努力下把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在承办人王福圣和被执行人长达五个小时的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终于打开心结,表示再也不干扰申请人种植土地了。

五一节日期间,申请人高兴地打电话告诉承办人王福圣,土地已经起好垄,希望今年能有一个好收成。该案件终于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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