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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打击网络谣言 还网络晴朗空间

发布时间:2024-12-31 11:04:20


近日,海林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通过微信造谣他人的人格权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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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基本案情

在某小区微信群中,刘某发布“张某是个诈骗犯”、“刚判刑出来几天”等言论,张某认为这些言论均为造谣,对其造成负面影响,要求刘某向其道歉。经沟通无果,张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该案经过公安机关查证,张某无违法犯罪情形,法院一审、二审后,判决刘某在该群内向张某公开道歉。该案承办人李志刚法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刘某沟通,但刘某依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对刘某进行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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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得到群内成员的热烈回应,大家纷纷表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感谢法官申明正义、为民服务。

典型意义

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严惩各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包括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行为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海林市人民法院将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以司法之力维护网络环境。

案例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言论自由也需谨言慎行

作为一名合法网民

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共建和谐清朗网络环境

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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