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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从1元到1000元:海林法院为“舌尖上的安全”撑腰

发布时间:2025-07-16 15:43:12


舌尖上的安全,是百姓最朴素的期盼,更是不可触碰的民生红线。从田间到餐桌,每一个环节都关乎生命健康,容不得半点侥幸与疏漏。

海林法院始终将守护这道防线作为重要职责,以法律为利器,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零容忍”。无论是生产源头的质量把控,还是流通环节的责任追溯,法律的刚性约束从不缺位,只为让“吃的安心、吃的放心”成为生活常态,让每一份食品都承载得起公众的信任。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王某在某食品批发店购入“X脆肚”一袋(价值1元),食用时赫然发现袋内混有一根“鸡毛”。他立即拨打包装上的生产热线沟通,生产公司工作人员在核实产品图片后向其发送了60元红包,王某拒收红包并携涉案食品原物、沟通记录及网络同类差评截图诉至法院。

庭审中,生产公司坚称食品已拆包,并非密封状态,主张王某举证不足。承办法官经细致审查认为,王某所述购物场景、异物发现经过与聊天记录、实物证据形成严密证据链,“购买—异物—索赔”的事实脉络符合日常生活经验,已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案涉食品混有异物属典型不符合安全标准情形,消费者依法享有价款十倍赔偿权,不足千元按千元赔付。

法官在判决中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生产经营者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定审慎义务。本案中,王某提交的证据已充分证明侵权事实,而企业未能提供反证,理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依法判决支持王某退还1元货款并获赔1000元的诉求。

法院审理


此次裁判海林法院通过精准适用赔偿制度,不仅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更以司法强制力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这一判决彰显了法院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起坚实法治屏障,向社会传递出“维权有保障、违法必担责”的明确信号。

法官说法

  食品安全无小事  

本案中,尽管涉案食品仅价值1元,但一根“鸡毛”背后关乎的是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作为承办法官,我们始终认为:食品安全是公众健康的底线,任何生产经营者都必须严守法律红线,对产品质量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证据审查来看,王某提供的食品原物、沟通记录等证据环环相扣,已清晰还原“购买商品—发现异物—协商维权”的全过程,符合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生产企业虽否认事实,却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反驳,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这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权时注意留存购物凭证、问题食品原物及沟通记录,这些都是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适用来讲,《食品安全法》规定“价款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付”,并非简单的“漫天要价”,而是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倒逼企业重视质量。哪怕是1元的商品,只要存在“混有异物”等安全问题,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就应得到法律支持。

海林法院作出这一判决,既是对个体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更是向全社会传递“食品安全无小事、违法必担责”的明确信号。司法机关将始终以公正裁判为盾,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法治防线,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放心消费、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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