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法院全力开展和解执行工作
作者:王艳萍 发布时间:2012-08-29 13:35:31
海林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和解工作,千方百计促进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他们在执行和解工作中采取三个举措:一是现场和解,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往往对执行人的情况有所了解,但不具体,容易把案件没有得到执结的责任归咎于法院,对执行法官告知其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事实不相信。于是该院让申请人亲自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参观见证执行,有利于双方当场和解。二是当庭和解。在执行中,把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法庭,就执行能力、执行措施、执行财产进行当庭质证,让被申请人亲自把困难讲给申请人听,使双方互谅互让,促使和解。三是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有机结合促使和解。该院主要针对有一定执行能力但拒绝执行,余款不再履行,从而实现一种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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