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元合力破僵局 法院护航农民工“劳有所得” 发布时间:2026-01-05 09:27:56
海林市法院始终坚守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初心,深耕“司法为民”主阵地,主动打破部门壁垒,与本地综治中心、劳动监察大队构建常态化联动调解机制,以多元合力破解矛盾纠纷,近日成功调处12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让12名农民工当场拿到和解协议。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王某等12名农民工怀揣着增收期盼,分别与张某签订《气球打松塔合同》,明确了工作内容、工时标准及劳务费结算方式。然而,当众人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打塔工作后,张某却以“承包方未支付款项”为由,迟迟未向农民工们结清劳务费。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后,眼看着辛苦钱难以兑现,王某等人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开展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群体的“钱袋子”,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为了让农民工少跑腿、早拿钱,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联动调解程序,将案件委派至本地综治中心,并同步联合劳动监察大队组建专项调解小组,一场“法院主导、多方参与、靶向发力”的调解工作就此展开。
调解工作启动后,综治中心调解员率先与张某深入沟通,最终摸清症结——张某并非故意拖欠工资,而是因承包方未付款导致自身陷入经济周转难题。为了既保障农民工权益,又兼顾张某的实际情况,指导法官主动靠前,全程参与调解全过程,对拖欠劳务费金额、计算标准进行细致核对,梳理出清晰的费用明细,双方对欠款数额无异议;同时结合法律规定耐心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张某“合同具有相对性,承包方未付款不能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合法理由”,并详细分析拖延支付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与不利后果,引导其正视自身义务。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张某明确表示“再难也不能亏了农民工的辛苦钱”,愿意优先解决劳务费支付问题,同时希望能给予一定履行期限;王某等12名农民工也体谅张某的实际困境,同意给予宽限。
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12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一次性圆满化解。此次纠纷的成功调处,是海林市法院践行“枫桥经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更是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多方联动、为民解忧”的具体体现。海林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联动调解机制,以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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