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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刘伟副院长到海林法院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3-04-10 16:26:47


    2013年3月24日,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伟深入到海林法院,就2013年工作开展全面调研。刘伟副院长结合海林法院2012年在中院考评占位情况指出,海林法院在2013年工作中,要抓好开局,谋定后动,要紧紧围绕海林市委的工作重心和牡中院全年工作重点,谋划好2013的工作思路,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审判质效、队伍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使力气,强措施,重实效,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实现。具体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在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上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成效。四是要切实追求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的三个统一。

    二、一定要深入推进接地气、连民心服务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努力在提高为民司法水平上下功夫。一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要真心实意地为百姓办实事。三是要切实把便民司法落在实处。四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多做耐心细致工作。

    三、一定要深入抓好以案件质效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工作,努力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一是要切实降低上诉率、发改率和信访率。二是要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到位率。三是要切实提高调撤率和一审陪审率。四是要切实提高均衡结案率和综合结案率。

    四、一定要深入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努力在队伍管理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深刻理解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和时代要求。二是要努力塑造三正三品法官。三是要结合两法实施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四是要坚持一岗双责、确保队伍“零违纪”。五是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在提纲挈领地对海林法院2013工作进行指导后,刘伟副院长尤其重点强调了一定要扎实开展好牡丹江市委提出的“接地气、连民心”服务群众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在开展活动中,要立足司法本职,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不务虚、不走过场。在司法为民方面,除了要把省高院和牡中院颁布的《便民措施30条》抓实抓靠外,还要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深化、细化,在小额诉讼、真情调解、流动法庭、巡回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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