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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寺庙偷油未果 毁坏石灯惹祸上身

  发布时间:2013-04-10 16:31:12


    李伟和吴岩两人,酒后想到寺庙里弄点钱花,结果钱没弄到,还惹上了官司,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2012年12月16日晚,李伟和吴岩俩好朋友在一起喝完酒后,觉得手头很紧,总想弄点钱花。李伟提议,海林报恩寺内夜晚停放的轿车和摩托车比较多,不如到那里试试运气,偷点汽油换钱花,于是二人准备了容器,趁夜色来到报恩寺。不料报恩寺大门紧锁,二人心生郁闷,便将全身的怒气发在寺外的石灯上,将道路两边的石灯推倒,并损坏6个。经海林市价格鉴定中心鉴定,价值人民币31500元。后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

    海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伟、吴岩二人酒后将石灯故意毁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鉴于二人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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