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法学实务 法官风采 法苑文化 便民措施 专题报道 法律法规 开庭公告 党建阵地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海林市人大检查法院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05 15:49:01


    5月17日,海林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一行12人,在人大副主任张德全同志的带领下来到海林法院,检查法院近三年的执行工作。

    在座谈会上, 海林法院李辉院长就海林法院执行人员现状、近三年执行结案情况、执行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人大代表一一做了详细的汇报。汇报结束后,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结合各自实际,从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创新执行方法、加大人力财力投入、高效联动执行以及解决“执行难”等多个角度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后,李辉院长表示,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海林法院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通过健全执行案件督办及报告制度、强化执行协调配合职能,优化执行环境等多种措施,全力做好以下三点工作:

    一、充实执行力量,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素质。一方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接地气、连民心”活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强化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的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高执行人员的实务水平和实战能力,提高执行人员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教育与监督相结合,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解决问题,杜绝滥用执行权和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二、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法为民意识,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执行机制,确保执行权的正确合法行使。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不让恶意逃债的当事人得逞。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不断加大执行的威慑力。对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争取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支持,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且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亟需救助的,予以必要救助。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执行工作,对于复杂疑难的重点、难点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取得支持。通过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为海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