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海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金融民商事案件,及时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1-9月份海林法院共受理金融企业案件172件,审结136件,涉及标的额3000万元。
一、建立金融案件办理“快捷通道”。立案部门与审管部门、执行部门密切结合,从立案、保全,到审判流程输入、结案,再到移送执行等,做到工作主动,无缝衔接,形成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办案制度。立案过程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切实保障信用社的合法债权,对于符合条件的104件金融企业案件缓交诉讼费60万元。同时积极做好诉讼指导,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保证债权判后实现。
二、下大力气解决送达难问题。采取专人集中送达,穷尽送达方式,减少公告送达案件,缩短审理期限。在审理柴河信用社38件贷款合同的过程中,法院速裁庭通过阅卷发现,这38起案件系二年前信用社撤诉的多户联保案件,撤诉的主要原因是案件当事人人数多,送达困难。一方面由于少数当事人找不到,无法完成送达,导致案件的审理程序无法进行下去。另一方面是一部分被告和保证人对偿还贷款以及联保责任缺乏法律认识,不配合法院的工作,甚至与审判人员捉迷藏,导致这些案件无法正常审理。为快速找到当事人,高效完成送达工作,速裁庭庭长潘远成带领全庭干警在柴河镇信用社现场办公,一方面在信贷人员的引领下对柴河镇内居住地址和工作单位确实无误的当事人进行上门送达。另一方面与地址不清晰、无工作单位的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掌握其动向,邀其到柴河信用社进行当面送达或将当事人的当前信息反馈给潘远成庭长,由庭长完成送达。经过上百次的电话联系和上门送达后,速裁庭创造了2天成功送达22件案件的送达效率,保证了38个案件的顺利审判。
三、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对于金融借贷案件,凡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能用简易程序的就实行简易程序审理,审理前注重案件的调解,能调则调,调判结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金融机构规范管理,促使金融机构平稳应对危机。今年,中国农业银行海林市支行陈欠贷款比例已超过其内部规定的红线以上,如不及时清欠,2014就不能正常开展贷款业务。9月份,农行将58起贷款案件起诉到海林法院。法院民二庭抽调精干法官,加班加点,只用1个月时间就审结案件56件,2件正在审理过程中,维护了农行900多万元的债权利益。
四、开展清理不良贷款执行案件“百日专项服务”活动 。案件到执行环节后,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干警与金融企业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对历年登记在册的不良借款案件逐一摸底排查,逐一了解执行进展情况,逐案确定执行方案,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清理活动。执行局安排专人接待金融企业的办事人员,凡金融企业提供的执行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情况。对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判无法执行的,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通过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扩大案件执行的导向作用,促使债务人能够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