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7日,海林市文明办郭庆孝主任率领文明办工作人员来到海林法院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郭庆任主任一行在参观海林法院院史院及文化长廊建设后,详细察看了法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的档案资料,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性意见。
郭庆孝主任认为,海林法院在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的前期准备扎实充分、材料具体,但还要在细节上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围绕审判工作,突出创建工作特色。做好文明科室、文明窗口示范岗、志愿者工作服务站的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要以审判工作为载体,丰富创建工作内涵,增强干警的创建意识,营造文明单位氛围,提升文明指数。二是要从细节入手,建好文明单位档案。要严格对照考评办法、测评体系,理解把握好创建标准的内涵和要求,做到严谨细致,资料收集整理不漏项、不偏差、不零乱,确保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的建档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是要加强道德教育,突出创建工作的示范性。活化道德讲堂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用身边法官的感人事例教育、引导和鼓励干警,增强干事创业、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多年来,海林法院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的有效载体,注重载体活化,丰富创建内涵,求真务实,强力推进,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信用、司法为民、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