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春华,女,1973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海林市人民法院速裁庭代理审理员。该同志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院优秀书记员、市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2013年4月被牡丹江市司法局特聘为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志愿者。2014年1至10月份收案数138件,结案数114件,结案率83%,调撤数58件、调撤率51%。考评排序和院内测评均位于本院第二。
姚春华同志政治坚定,思想成熟,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先后在民庭、立案庭、执行庭、速裁庭任书记员、执行员、代理代理审判员。无论被安排在哪个岗位,该同志都能够干一行爱一行,踏实苦干,无私奉献,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尤其自2013年调入速裁庭以来,面临一个新的工作岗位,该同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利用一切有效时间,抓紧对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虚心向审判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取长补短,尽快适应了新的工作角色。该同志办案效率高,无更审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无进省进京涉诉信访案件。该同志能够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等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力戒“四风”,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做到司法为民,公正执法,无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2014年度该同志结案数和调解结案数均位居本院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