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九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海林市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海林市广龙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6-04-15 15: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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