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八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张波与被告苗永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发布时间:2016-04-22 17: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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