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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法院召开特邀监督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0-05-19 09:52:02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更广泛地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5月17日,黑龙江省海林法院举行新一届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并召开了座谈会,来自海林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10名同志被聘请为海林法院特邀监督员。市纪检委常委潘庆涛同志、市组织部副部长汤漾参加会议并做了讲话。

    会上,院长孙文慧同志向新一届特邀监督员颁发了聘任书并作了作了简短讲话。他首先代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10名特邀监督员接受海林法院邀请,为促进海林法院各项工作献计献策表示衷心的感谢,接着又简要介绍了实施特邀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海林法院上半年审判工作情况和如何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孙院长强调,为保障特邀监督员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做到有章可循,海林法院制定了《海林市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对特邀监督员的产生、职责、监督范围、权利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希望全体特邀监督员能正确把握“角色”,不辱使命。从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能,对海林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良作风提出批评意见。同时要善于监督,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坚持监督的基本原则,做到实事求是,把参与、支持与监督统一起来,真正成为群众的代言人、法院的联络人,发挥好应有的积极作用。

    市纪检委常委潘庆涛在讲话中对全体监督员提出了“多听、细想、敢言”的六字要求,即:广泛收集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作风建设、审判纪律、案件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群众提出问题是出于什么原因,勇于承担监督员的职责,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海林法院。

    组织部汤漾副部长在讲话中肯定了海林法院近几年在维护海林大局、破解社会难题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他指出海林法院聘请特邀监督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创新举措,各位监督员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保守审判工作秘密,尽职尽责,在规定的内容和程序下,完成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最后,特邀监督员们纷纷表示,感谢法院对他们的信任,认为能被聘为法院特邀监督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今后既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特邀监督员,更要成为一名法院工作的宣传员、联络员、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多为海林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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