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八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徐国媛与被告人徐国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2016-06-13 08: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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