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八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海林市哈达村与被告人龙海蔬菜种植合作社,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2016-06-13 08: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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