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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辞辛苦行程万里,真情促成纠纷解决

海林法院民二庭成功调处一起二百余万元的借贷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0-05-21 09:13:44


    黑龙江省海林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不断强化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探索调解规律,创新调解艺术,使一大批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的案件得以调解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纠纷,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近期,民二庭在庭长杨启兴的带领下,与审判员王忠海、高秋兰三人,为了一起企业借贷纠纷案件,不辞辛苦,三上七台河、两下延吉、一上沈阳、丹东,查询金融机构39处,工商部门12处,行程近万里,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对立情绪很大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做到了案结事了,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2008年10月8日原告海林市天润经贸公司向海林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七台河市聚集丰铁业有限公司、金月淑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并申请诉讼保全。对此,民二庭的法官采取了超常规工作原则,在短短的十几天内,三上七台河、两下延吉、一上沈阳、丹东,查询金融机构39处,工商部门12处,行程近万里,对被告的  进行了查封.在诉讼保全前海林市天润经贸公司与七台河市聚集丰铁业有限公司曾达成协议,协议约定于2008年11月30日前以朝鲜褐铁偿还此款,七台河市聚丰铁业有限公司认为林市天润经贸公司不守信誉,对法院的保全产生抵触情绪。

    审判人员得知这个信息后,认为任何一个小小的失误或者处理不当,都可能引发上访或缠诉。针对这一情况,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紧紧围绕被告曾对保全物品提出质疑,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并对大量的案件证据进行了当庭的确认,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有了充分认识。在案件调解中,合议庭成员采取各种调解手段,不厌其烦,耐心做双方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这起标的额达二百余万元的案件得以彻底解决。在协议达成之后,为了真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缓和不愉快心情,也为了促成调解协议如期履行,切实做到案了事也了,合议庭全体成员自掏腰包宴请了双方当事人。席间被告方的代理人深有感慨地说:“我今年52岁了,活了大半辈子,法官请当事人吃饭我是第一次。就冲法官们这种锲而不舍为当事人考虑的精神,我们一定不折不扣地按协议履行,对得起法官们这些天来的辛苦,对得起法官们的这份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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