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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12:21:25


为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缓解审判压力,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待遇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刑事、执行类书记员8名(男性),书记员9名(性别不限);司法警察5名(男性,退伍军人、体育特长优先),主要从事庭审记录或安保等司法辅助性工作。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月工资1600元(含自己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500元),另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7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司法警察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5、海林地区户籍或生源地;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司法警察身高不低于1.75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14:00-16:30。

2、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程序:考生请登陆海林法院网下载并填写(也可到报名现场填写)《海林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书记员:考试方式为微机听打录入,时间为5分钟,每分钟正确录入70字以上的考生(含70字),进入笔试环节。考试时间初步定为10月21日上午9时,考试地点为海林市第一中学。司法警察:体能考试内容(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X4往返跑),时间为10月21日下午14时,体能考试满分100分,得分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考试地点为海林市体育场。

(二)笔试

书记员:笔试一张卷,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法律常识、实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内容,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得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司法警察:满分100分,得分按30%折合计入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初步定为10月22日上午9时,考试地点为海林市第一中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书记员:满分100分,得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司法警察:满分100分,得分按30%折合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考试时间初步定为10月27日,考试地点为海林市人民法院。

五、体检与政审

考察工作由海林法院考察组按照相关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林法院网、海林市人民法院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一个月,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453-8870062、18804698881


附:海林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海林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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