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法院机关和2个基层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庭审秩序,6月7日,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院干警安全防范的意识。成立海林法院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由院长带头亲自抓,要求每位干警随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自觉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特别是对于矛盾激化的案件当事人,要密切关注其情绪,及时做好疏导工作。
二是提倡公正司法,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加强诉讼调解的工作力度,切实减少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法官之间的矛盾纠纷,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等和谐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要改变司法作风,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在立案、审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禁止使用不规范或过激的语言,要注意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增强法官自身素质,耐心细致做好案件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是强化安检措施,消除外来人员中的安全隐患。法警大队负责日常安检、值庭、押解等警务工作,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排除安全隐患。门卫室值班法警要特别做好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登记工作,要充分发挥安检门和金属探测仪的效能,对来院的非本院工作人员,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参加旁听的,均要进行充分的盘查询问和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登记,严格注意随身携带的包裹等物品,并注意其动态,发现有疑点或带有管制、限制物等物品的人员要严密进行控制,妥善进行处理,严禁进入审判和办公区域。对必须进入办公楼内接待的当事人,门卫室值班法警更要认真对当事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经检查后,向当事人出具《安检准入证》。
四是加强庭审监控,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巡查制度。法警大队除日常在收发室、办公楼一楼大厅固定派员值班外,还要组成至少二名法警组成的巡查组,并配装必要的警用设备,不定期到办公楼和审判楼进行安全保卫巡视,并做好巡查登记,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要及时上报,并予以妥善处理。做好庭审保卫工作特别是刑事案件的庭审安保工作,提押和庭审中严密防控,防止犯人脱逃、攻击工作人员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同时,注重发挥院内监控设备的效能,法警队要做到工作日内实行不间断监控,特别是对重大庭审活动、重点部位要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好应急处理。
五是排查涉诉信访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重点案件和重点当事人进行梳理排查,要密切关注过激言行的当事人,对有可能存在不满情绪的当事人,要积极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对排查出的有安全隐患的案件,应主动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并积极主动争取党政机关、乡镇村委会的支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要把安抚工作放在前面,及时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和怨气,防止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