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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坚持“四个注重”

发布时间:2018-03-01 11:36:57


    海林市人民法院刑庭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四个注重”,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海林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0件,调撤10件,调撤率达100%,赔偿金额共计160.60万元,全部履行完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注重教育疏导,奠定调解基础。从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着手,一方面加强对被告人的法制教育,使其认识到因为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被害人造成的危害,主动争取对方谅解。另一方面强化对原告人的思想疏导,通过透释法理、分析案发原因、指出双方过错及划分责任大小,促使双方消除积怨,为达成协议奠定基础。

    二、注重全程调解,争取“双赢”效果。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在查清事实、辩明责任、找准争议焦点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程序,抓住一切有利时机、有利因素,因案制宜,有选择、有准备、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对被告人具有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给予从轻或从宽处理,努力实现被害人及其亲属满意、被告人服判的“双赢”结局。

    三、注重多种角度,促成矛盾化解。在充分发挥法官“矛盾调节器”和“解压阀”的作用的同时,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多渠道、多角度进行调节,促使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平息矛盾、消除隔阂。

    四、注重赔偿到位,实现“案结事了”。对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积极说服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尽量在庭前履行赔偿义务。对赔偿能力较弱的被告人,告知其亲属被告人履行赔偿义务情况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通过亲情感化,使其亲属自愿代为赔偿,协助履行。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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