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与申请人和解,履行1500元执行款总可以了吧!剩下的我慢慢还。”在执行强制措施下,被执行人仍旧试图耍赖。
2014年8月5日,被告刘某承包一处打水泥地面的工程。并与原告签订协议。由原告为其提供人员、铲车、翻斗车,被告支付原告相应的酬劳。工程结束后,共计5725元。约定月末结清。但到了月末,只给付了3000余元。还剩下2250元一直到2016年也未能给付。因被告放赖,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申请执行。
此案由副院长隋晓波团队承办。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经常包一些工程活,属于小包工头,他经常在结算工资时,对民工进行克扣,喜欢赖账、躲账。
在此次“雷霆行动”的契机下,海林市法院执行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线索,对被执行人偶尔会居住的一处平房周边邻居进行走访,经过几天蹲守,终于一日清晨在某饭店将其抓获。带着手铐的被执行人还在心存侥幸,想着少还几百元也无所谓。但是执行员说:“申请人不同意和解,而且你这欠这么长时间了,同意不跟你要利息已经很不错了,如果你不能马上还款,我们将对你进行拘留,你的工程进度也会受到影响,请你考虑清楚。”经过一个小时的释法工作及劝说,被执行人打电话派人将全部欠款送至法院。
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面露轻松笑容,为表感谢特送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关爱弱势为民工,执法为民扬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