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法院积极探索当事人合意选法官工作
作者:林红 发布时间:2010-07-27 15:08:32
在全面落实深入推进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按照中院党组的工作要求,黑龙江省海林法院积极探索当事人合意选择法官办案活动,进一步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及程序选择权,减少诉累,节省诉讼成本。通过评选“品牌法官”的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办案之风,大力倡导使用文明用语,遵守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开展热情服务,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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