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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派驻调解员诉前调解破多年陈债

  发布时间:2019-07-24 14:13:28





张某与王某均系海林镇某村村民,二人也是多年的好友。2012年,王某家经济遭遇困境,不得已向张某借款4万元以渡难关,并出具了欠据。然而天不遂人愿,张某的借款并没有使王某的生活得到转机,王某依然入不敷出。对于借款,除了两年换一次欠据外,未偿还过一分钱。张某碍于情面只得同意更换欠据,虽心里颇有怨言但始终未主张权利。

     直至今年6月份,张某家也突生变故又得知王某外出打工赚了些钱,于是硬着头皮前去讨债,怎成想王某又借口推脱,张某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

    海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立案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觉得此案双方当事人既是多年好友,问题又不严重,应该可以调解结案免伤和气,于是向张某提出了调解意向,张某同意并签署《委派调解同意书》。随即,立案人员将所有材料转交给诉前、诉中调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律师苏某。

     苏律师在接到案件后,立刻找到张某了解情况,在详细了解的两人的情况和案件的来龙去脉。于是约双方当事人在次日上午九时来到海林市人民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苏律师开始并不谈此案,只是给双方讲了几个好友反目成仇人的案例,在发现两人的情绪都有所松动的情况下,和王某说明了张某的苦衷,不是万不得已他绝对不会与你法院相见。同时也向王某讲清了法律对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此案可能产生的判决结果,重点讲解了不履行判决被列为失信人的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希望大家能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在苏律师的调解下,王某当场给付了2万元,并达成协议:余款2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王某羞愧的说:“抱歉,老哥,让你等了这么多年”。张某说:“这些年,我也是没办法,你家的情况我也知道,不好意思跟你要钱”。

     当王某把2万元交到张某手上时,张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张某特意回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谢谢你们,我们今天办利索了(指调解成功),这种解决方式太好了,让我们既节省了诉讼费,又节约了时间,还不耽误种地。最重要的是,我们还不伤和气,我俩(指王某)约了晚上去他家喝点(酒),好好唠唠这些年的嗑”。说完,高高兴兴地走出了法院大门。

责任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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