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公正、廉洁、为民是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官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是人民法官忠实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是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攀升的动力源泉,是人民法官的行为准则,人民法官必须遵守并奉行。
公正,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人民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够真正发挥出法律赋予的职能,从而化解纠纷,调处矛盾,制裁不法,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有序的发展提供保障,公正是人民法官的基本职责。
廉洁,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基石。人民法官的主业是充分运用法律,通过审查证据,认定法律事实,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客观公正地评判案件,妥善化解矛盾,制裁违法行为。因此,法官是否廉洁,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审判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没有廉洁作基石,公平正义无从谈起也不可能实现,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也必将失信于民。廉洁是人民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保证。
为民,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主题。人民法官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无比神圣的审判大权,法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就是人民法官的天职。人民法官来自于人民,就必须永远依靠人民,永远服务于人民。只有时刻把人民作为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支撑,才能使我们的审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人民法官要带着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来处理问题,牢固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只有这样,才能深受人民的信任,赢得人民的支持。
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应当成为人民法官的群体意识,为人民法官自觉遵守并奉行,用核心价值观来统一人民法官的思想,引领风尚。要以奉行核心价值观为荣,以违背核心价值观为耻。只要大力弘扬认真奉行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平正义一定能实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和司法权威都必将有更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