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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六稳】海林法院执行局:欠钱不还当老赖 执行房产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0-12-08 13:54:51


为进一步促进公正文明执行,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海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长期未结案件为突破口,集中执行力量,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保民生的服务作用。

近日,海林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千里之外的祖国最南端,成功执结一起多年未果的案件。刘某经营公司因资金周转向陈某借款人民币230万,约定2106年年初还款。但因其他原因公司经营不力债务高筑,无法偿还陈某的借款。陈某于同年起诉,并对被告刘某的房产申请了诉前保全(首次查封),2016年9月6日海林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黑1083民初770号民事调解书,被告刘某给付原告陈某借款本息共计261万元。

申请执行后,双方协商同意以流拍价格接收房屋抵债。但案件第三人,被执行人刘某的其他债务人对本案查封的房产提出异议,要求分配财产。至此本案又经执行异议、二审等程序,由牡中院于2020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海林法院做出以房抵债裁定,判决将被执行人刘某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陈某。

几番周折后被执行人刘某不再现身,不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而被查封财产位于三亚市,案件推进再次遇到困难。但被执行人刘某的躲藏并不能逃避应付的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几番周折从刘某亲属处取得了被查封房产的钥匙。不由分说,执行干警立即奔赴海南省三亚市,联系物业公司确定被查封房产的位置;到当地不动产中心为房屋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又与开发商、不动产中心沟通,解决房屋办理首次登记遇到的问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耗时两天辗转多个办事单位,终于为申请人陈某办妥了房产证,并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在场证明下完成了房屋的现场交付,最终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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