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海林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法警工作会议,就中院法警队张鸿支队长在警务工作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警队着装、装备佩戴使用、警容警纪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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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副大队长陈文才主持召开,陈队长传达了中院法警队张鸿支队长对警务工作的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押解、看管等工作中,还存在冬季外出执行任务着装不统一,看管中警惕性不高、注意力不集中,日常执勤值班中自我约束不够、警容警纪较差等现象。陈队长对我院警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要求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司法警务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忠诚履职尽责,践行使命担当,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进行。要将安全防范放在第一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深化落实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大队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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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龙法之治》中相关警务制度,制定了《海林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关于司法警察着装、装备、警容警纪、动作规范管理规定》。组织警队全体干警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制度建设促进警队管理,用制度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切实为司法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